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120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与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并按本答疑纪要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3.4商务分设立30分,其中注册资本金3分,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禁止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条款或者标注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门槛”的规定,不应把注册资本金作为评标条件。
答:本项目是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货物采购招标项目,适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本项目设定注册资本金加分符合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是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文件,不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2、招标文件3.4商务分设立30分,其中投标人资质7分,其中“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1分、一级资质得2分”,而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其渗滤液处理规模,且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文件,此项不应作为渗滤液处理项目的评分项。
答:安装调试是本项目的关键环节,因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对企业的资质等级加分符合规定。
3、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评审,且提供了封面格式,但未对装订要求和字体、字号、行间距等做详细规定,是否投标单位任意选择?所提供的封面格式有页码,且有订书机装订痕迹,是否仍拆下此封面使用?
答:本项目对技术文件的装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字体、字号、行间距等不做规定,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若未领取技术标封面的各潜在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联系人:谢工,电话:0591-87677863。
4、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