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给水工程(规划路2、3、4、5、6号)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县库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主要为给水工程管沟开挖、管道铺设;阀门井、排泥井等砌筑等。
2.2 招标编号:XZ【2015】057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
2.4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有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信息股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函后注明法定的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证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验原件后留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库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4-381532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5 13643850217
监督电话: 0374—399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