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外委处置炼油厂含油污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石化外委处置炼油厂含油污泥项目
项目概况:炼油厂约有含油污泥5000吨,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油泥、泥沙。需要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预算费用900万元,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最高限价为1780元/吨,结算时以现场实际产生量为准。
2.2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2.3项目承办人:刘小建
联系方式:0459-6743672
2.4招标范围:
2.4.1 处置含油污泥约5000吨,浮渣池池壁含油污泥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4.2 浮渣池内污泥的挖掘、装车、运输均由处置单位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所在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投标人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6000吨/年,核准经营类别为HW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900-210-08),有其中一项危废代码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小建
电 话:0459-674367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 话: 0459-6411072 传 真: 0459-6767701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