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B-D15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1.1工程规模:提标改造规模为30万吨/日;A#MBR生化池及设备间建筑面积5830平方米,B#好氧池7742平方米,C#膜格栅间432平方米;主要工艺设备316台(套)。
2.1.2工程地点: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内。
2.1.3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0日 至2016年10月30日。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工程施工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1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同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3.4.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外省监理企业需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质[2013]17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30日至 201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工程施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下同),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牛勖 电话:0432-669479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 赵彬宇 电话: 0432-62086156
招标监督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