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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市峰占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比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 9:5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 本项目经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 [2015]340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LZBA20151201001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 E 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阆中市峰占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阆中市峰占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阆中市峰占乡

实施时间

2015 年 12 月

工程规模(和 / 或标准)

/

建设资金

自筹及其他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1

阆中市峰占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

四、资格要求

( 1 )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3 )其他要求:

1 、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 、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 、采取 A 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者须注明参加比选的项目名称。 4 、除本公告第六条第( 2 )款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本款所要求的证明、证件原件以供随机抽取现场验证,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 4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 1 )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title=" 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 “ 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 ” 的要求报名。

( 2 )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即日起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截止。

(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 A 、 B )方式之一提交:

A .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阆中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 8813 0120 0593 35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 .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 4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 5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

备注

施工 1

E .固定价

/

70.69

3.5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 1 )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七里新区)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 2 )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 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 6 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 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中选后 2 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阆中市峰占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阆中市峰占乡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阆中市峰占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817-6403001

传 真: 0817-64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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