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供水项目设计与勘察。
1.1.2 工程位置:主厂房拟建场址位于从化市鳌头镇潭口村南侧,该场地中心区域现为从化市潭口垃圾填埋场。供水线路从从化市街口城区(明珠工业园)接至厂区。厂区接驳点详见场平工程给水系统图。
1.1.3 设计范围:供水项目设计与勘察 。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4】296号 。
1.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1.7 建设规模: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消防用水。按补充用水量的7.7%考虑输水损失后,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取水量为4300m?/d,其中生活取水量为323.1 m?/d(含输水损失23.1 m?/d),生活用水按365天计,年取水量为11.8万m?/a;生产取水量为3977.4 m?/d(含输水损失284.4 m?/d),生产用水按365天计,年取水量为145.2万m?/a;消防用水为468 m?/次,按一年补充一次计。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年取水量为157万m?/a,接入管道直径为DN300,接入压力为0.3Mpa~0.4Mpa。拟从明珠工业园加压泵站服务管网最北端接管取水,明珠工业园区DN600管处地面标高为43m,与本项目地面标高差45m,利用明珠工业园区配套的加压泵站加压供水,在地面标高约为70m处再建一个加压泵站,可将水头提升至+100m左右输送至项目场地内。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1.2.3(1)和(2)资质要求的,则不允许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第1.2.3(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1月4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3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1月4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12时00分,第05开标室。
1.3.4 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9时00分,第05开标室。
1.3.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3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8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提交。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随公告以附件的形式发出,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6.6 本项目诚信评价得分占投标人评标得分权重的20%。诚信评价得分为诚信评价总分乘以评标得分权重。
备注:
1、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应当采用在投标报名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和“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
2、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60分,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
3、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其中设计单位诚信评价分占诚信评价总分 70% ,勘察单位诚信评价分占诚信评价总分 30% 。
1.6.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7683137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
1.7.3 联系人: 卢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683137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luqida@grantop.net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0
1.8.3 联系人: 吴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61101333-1866
1.8.5 传真号码: 020-83310183
1.8.6 电子邮箱: gjjldlb@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806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61300522
1.10.4 传真号码: 020-61300522
1.10.5 网址: http://www.gz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