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惠来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葵潭供水片区(东港镇)由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惠府办函[2015]135号文批准建设,号文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来县东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惠来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葵潭供水片区(东港镇)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港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是解决东港镇辖区内15个行政村(24自然村)及1个居委的扩网供水工程,铺设输水支管到各村口总长度23022米,村内管网总长度84713米。本工程15个村设计供水规模为3306吨/天,各村供水规模为32吨/天~650吨/天。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规定,确定本工程类型为Ⅲ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的主要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
2.4 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解决东港镇辖区内15个行政村(24自然村)及1个居委的扩网供水工程,铺设输水支管到各村口总长度23022米,村内管网总长度84713米。具体内容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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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 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农村饮水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3.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测量工程师1名(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岗位证书的施工员3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拟投入本工程的全部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且不能兼任其他项目(报名提供的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资料应与投标时一致);
3.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 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12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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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于2015年 12月3 日至2015年12月 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签到,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⑸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⑹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⑻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诚信档案(IC卡)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⑼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水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⑽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任命书、职称证书、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⒀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其他主要人员须附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岗位证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或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指报名时间内打印的所属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
⒁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及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提供网络查询路径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⒂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⒃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以上⑴~⒃项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5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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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于2015年12 月 18日10时在惠来县东港镇人民政府集中并亲自踏勘现场,踏勘后将《现场踏勘确认表》交招标人盖章确认。未按要求踏勘现场的将否决其投标。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惠来县东港镇东港村委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663-6210468 电 话:020-87554018、18011878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