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官桥河域夏铎铺片区)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5]3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官桥河域夏铎铺片区)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宁乡县城范围内;
3、项目概况:沩东官桥河域夏铎铺片区污水主管,包括主干管自金洲南路与南二环路交汇处沿官桥河向北延伸至官桥河与欧洲大道交汇处的污水泵站,主干管总长8916米,管径为DN600-DN1500。
4、施工工期:12个月;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长沙地区(即长、望、浏、宁)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
5、湖南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备案登记证明;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7、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官桥河域夏铎铺片区)项目”;
3、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4、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5、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1-88980422。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可于2015年12月3日(北京时间)起在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12月7日17:30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八、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建局院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
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1-8898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