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绵涪发改固 [2015]130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涪发改 [2015] 比选备案第 26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 E 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兴顺村、广福村、凤凰村、凉水村、五龙村 5 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兴顺村、广福村、凤凰村、凉水村、五龙村。 |
实施时间 |
120 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 / 或标准) |
建设处理能力为 100m3 /d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出水达《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B 标准,收集武警三支队、凉水村 4 社居民安置点和凉水村 5 社居民安置点小区污水管网。 |
建设资金 |
159 万元(其中财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 121.445 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135 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24 万元。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 1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兴顺村、广福村、凤凰村、凉水村、五龙村 5 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
四、资格要求
( 1 )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3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选后实行押证施工。 2 、比选申请人须从 2012 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页面截图为准,截图需加盖企业鲜章。 3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真实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以待查验;拟任项目负责人缺席不到或所带资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抽取范围;所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作弊行为,将取消抽取或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 、开标现场不接受补正资料。 5 、选择 A 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 工程比选保证金”。 。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 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5 年 12 月 03 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 年 12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截止。
( 3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 A 、 B )方式之一提交:
A .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开户银行:农行绵阳市涪城支行营业部
账 号: 22-24010104002483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 .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 4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 5 )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 |
施工 1 |
E .固定价 |
/ |
112.94 |
5.65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 年 12 月 08 日 14 时 00 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高平路 2 号 )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 2 )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 6 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 5% )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中选后 2 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4 搂(涪城区文庙街)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黎 先生
联系电话: 0816-2225131
传 真: 0816-222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