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技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市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技改工程项目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5]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
工程规模: 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量1000吨/天)渗沥液处理规模800 m3/d。
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公用甲级]或者[环境工程甲级]
(2)资质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勘察专业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⑵、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
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⑷、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3日 9:00 时至2015年12月07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殷建钢联 系 人:华晓蓉
电 话:0510-85015133电 话: 0510-82707727
传 真:/ 传 真:0510-827077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zh18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