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集士港镇翁家桥村农村生活污水一期终端处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集士港镇翁家桥村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18499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翁家桥村农村生活污水一期终端处理工程,详见招标人预算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日处理25t每天且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主管部门核准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环境、环保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2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图纸电子版向招标代理单位索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银行账号:81270101302183640
到帐截止时间: 2015 年 12月11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鄞州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盛工
招标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经办人:陈静
电话:0574-83033570,15057406994
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