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资人:
现就犍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犍为县罗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招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取消招商文件第一卷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续表2.1.2中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二、取消招商文件中第三卷第八章第“十、完成项目情况表;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二)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二、其他材料中第6、投资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备至少一个1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业绩”内容。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犍为县罗城镇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9945.asp
犍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http://plan.dowater.com/info/1145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