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5-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幸福南街与丽江路交汇段污水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幸福南街与丽江路交汇段污水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 建设地点:白城生态新区幸福南街与丽江路交汇段;
2.4 计划工期:2016年 03 月 01 日至2016年 07 月 30 日 共计153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被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3.8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核算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0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工业园区淮河路33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处综合楼406
联系人: 郑元鹏
电 话: 0431-81815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生态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