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杨家桥乡大坪村、大庄村农村环境保护(示范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 已平山县发改局以2015-109、2015-1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山县杨家桥乡大坪村、大庄村农村环境保护(示范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二标段
2、建设地点:平山县内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5、总投资:约125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
4.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平山县建设局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省企业提供)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地点为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何科长13331349216
地 址:平山县建设南大街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孙丹凤 010-63348432、0311-6900820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