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禄劝县汤郎乡、则黑乡、云龙乡、中屏镇、皎平渡镇、屏山街道办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水复【2015】122号文、昆水复【2015】123号文、昆水复【2015】124号文、昆水复【2015】125号文、昆水复【2015】126号文、昆水复【2015】12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分别位于禄劝县汤郎乡、则黑乡、云龙乡、中屏镇、皎平渡镇、屏山街道办。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禄劝县汤郎乡、则黑乡、云龙乡、中屏镇、皎平渡镇、屏山街道办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净水厂的全自动净水器、计量加药装置、消毒设备、液位控制仪、配套管道及阀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4供货期:监理工程师发出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运达安装现场,并安装和调试完毕。
2.5招标范围:禄劝县汤郎乡、则黑乡、云龙乡、中屏镇、皎平渡镇、屏山街道办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净水厂的全自动净水器、计量加药装置、消毒设备、液位控制仪、配套管道及阀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具有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产品卫生许可;省外企业应在云南省内有经注册的办公场所,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产品)的供货业绩。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每个制造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3.3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 2015-12-14 16:1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2-30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劝县五星路496号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星辰花园八栋三单元1302室
联系人:师工 联 系 人:覃工
电话/传真: 0871-68912041 电话/传真:0871-6586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