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普宁市梅林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2015]89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梅林镇水利所,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141.16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设计供水人口37240人,设计总供水规模3200m3/d。
2.2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及说明。
2.3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大高田供水站(设计供水规模2000m3/d)、上楼供水站(设计供水规模1200m3/d),配套输配水管道50131m(其中PE管49190m,钢管941m)。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4)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2 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法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3.3 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非单项备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人将于2015年 12 月11 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 :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接受报名(书料费800元)。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6)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登记手续(非单项备案);(7)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法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8)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打印的投标人终审通过的网页;(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2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 12 月11 日至2015年 12 月17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4.3 应在2015年 12 月 10 日17:3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取投标人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开户行:农行普宁市梅林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账 号:4414 8901 0400 0159 8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保证金会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梅林镇水利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02319303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385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