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15]2901号计划下达函,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的委托,就其“金港新区勤建村排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C-2015-299A(2901)
(二)项目名称:金港新区勤建村排水改造工程
(三)工程内容:
1、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金港新区勤建村排水渠改造工程,即对现状排水渠规整,并对两侧驳岸进行防护;金港湾新墙建材有限公司及鑫金港商硂厂区室外污水主管改造。
2、项目工期:100天(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1月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外省企业来汉施工,须提供进鄂备案手续相关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2年11月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中青网络家园旁三楼
(三)获取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领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类似业绩证明、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中青网络家园旁三楼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经原件审核后再购领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提供不齐全或原件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领招标文件。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和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
(二)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
(二)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
联 系 人:喻廷文
电 话:027-8177087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
联 系 人:陈志宏 李谨
电 话:027-65659027
传 真:027-6565902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1363120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