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民族中学的委托,就该单位 “ 二次供水设备 ”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XFZFCG-2015-226
二、采购项目名称:二次供水设备一套,预算: 24 万元整。
三、产品要求: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声明(并对该声明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 ) 。
(五)投标供应商须在咸丰县自来水公司备案。
六、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 4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5588 31817 0000 36327
缴纳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止。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七、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要求: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即日起 -12 月 11 日 17:00 (上班时间)。
领取询价文件要求:本询价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询价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15:00 时。
十、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胜恩(电话 0718-6824976 )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宋学睿 陈磊
联系电话: 0718-6681323
传 真: 0718-6681316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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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采购文件》 |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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