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项目属于污水厂污泥项目,污水厂污泥处理本身应该属于污水厂的附属一部分,污水厂的设计负责人基本是市政给排水专业的,因此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该含市政给排水专业。而且,本工程包括污泥深度脱水部分,这块设计还是属于污水厂污泥处理设计内容,不能单纯的定义为固体废弃物处理,也不应排除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市政给排水专业人员。另一方面,国内很大部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都是由市政给排水设计专业的。综上,建议 设计负责人资质增加市政给排水专业 标题:工艺是否必须按可研 时间:2015-11-25 内容:
投标技术文件的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和污泥堆肥工艺是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中《污泥深度脱水工艺流程、高程图》和《高温好氧发酵堆肥工艺流程、高程图》的要求。
标题:企业技术实力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时间:2015-11-25 内容: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1分”,企业技术实力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同为专业甲级,资质得分应该相同。
标题:龙岩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 时间:2015-12-10 内容:
龙岩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2015)建融招字第15180号岩
本招标项目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更改的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修改为“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境工程类包含:环境工程、环卫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污水处理工艺专业、给排水专业等)” 。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1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或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得0.5分,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1分。”
3、投标人问:“投标技术文件的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和污泥堆肥工艺是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中《污泥深度脱水工艺流程、高程图》和《高温好氧发酵堆肥工艺流程、高程图》的要求” 。
回 答:是。
投标人如需要本项目书面补充通知,请凭已经按规定报名的凭证向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索取,联系电话0597-2328663。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龙岩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