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一标段)已由垫江县财政局、垫江县环境保护局以垫环文〔2014〕119号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砚台镇、曹回镇、永安镇、新民镇、桂溪街道下辖各村。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村民聚居点污水处理、禽畜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农村老垃圾场封场处理等。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包括桂溪街道峡口社区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双河口村污水管网工程,永安镇石坎村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管理用房等,砚台镇汪家社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昌顺村养殖场及沼液还田工程、梁金山养殖场及沼液还田工程,曹回镇乐安社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设备管理用房和养殖场及沼液还田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废水类或综合类)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重庆市外企业,需同时出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入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14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