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建设项目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社会[2014]19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周口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周采购[2016]056号。
2.4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3.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7741.468万元,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与成交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实行整体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营管理 。
3.3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0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913.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楼、病房楼、急诊楼、医技楼、检验楼、康复保健综合楼、制剂楼、全科医生培训楼、老年养护楼、老年活动中心、综合办公楼、食疗保健中心、职工公寓、附属楼、附属楼,同时配套太平间、锅炉房、门卫、医疗垃圾临时贮存室、污水处理、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用房和设施。项目设置床位2500张,其中:中医床位1500张,康复床位500张,养护床位500张。
3.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东环路东侧,神农路南侧,周淮路北侧,纬二路西侧。
3.5运作模式:BOT。
3.6其他采购需求: 无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周口市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4.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或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
4.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6其它要求: 无 。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周口市邦杰路南段农信社)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银行授信证明文件(如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等,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3月18日 15 时 0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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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前期手续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0.2财政部门审查验证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定意见。
10.4项目建议书批复。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口市中医院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西段
邮 编:466000
联系人:毛新志
电 话:1346136981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虎
电 话:0394-8282227
1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周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4-810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