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和平污水处理厂 EPC 总承包经兰发改【 2015 】 697 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榆中中铁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 EPC 总承包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榆中中铁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兰州市和平污水处理厂 EPC 总承包项目
3 、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312 国道以北,巉柳高速柳沟河大桥以南
4 、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进水控制井 / 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 179.82 平方米、细格栅间及沉砂池 168.71 平方米(基底面积)、氧化沟 2588.14 平方米(基底面积)、终沉池 679.6 平方米(基底面积)、紫外消毒间 113.56 平方米、污水污泥综合提升泵房 120.0 平方米、贮泥池 80.0 平方米(基底面积)、污泥脱水机房 271.44 平方米、深度处理车间 887.42 平方米、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 507.42 平方米、综合办公楼 2599.44 平方米、机修间 279.72 平方米、锅炉房 101.47 平方米、门卫及大门 42.27 平方米。
5 、项目建设规模 : 日处理污水量 15000 立方米 / 天, 服务区内的近期全部污水、污泥处理,尾水排放及附属设施工程。
6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约 7295.19 万元(建安费、勘察费、设计费、设备采购费)。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 PPP 等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
7 、计划总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历: 2017 年 3 月 30 日
8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工程( 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 )、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租用、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0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 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的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 IC 卡必须刷卡通过;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 、投标人近五年( 2011 年 2 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5 、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配备设计、材料采购机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建管【 2014 】 440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材料员)须持有效资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年社保证明文件),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施工企业拟派的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投标人近三年( 201 2 年至 201 4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 201 2 年至 201 4 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 、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办理,设计企业中标后办理)。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方为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二个(含二个)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9 、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各自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anzhou.gov.cn/ )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 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 )进行报名 , 并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将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兰州甘南中路支行
账号: 104509704252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
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不允许以个人账号缴纳 。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据。
2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931-7849089
3 、报名起止时间: 20 16 年 3 月 2 日 ——201 6 年 3 月 6 日
4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 16 年 3 月 2 日 ——201 6 年 3 月 6 日
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自行网上下载。
报名结束后,本省建筑企业各申请人请于 201 6 年 3 月 14 日 17 时前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IC 卡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省外施工企业按甘建建( 2016 ) 20 号文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确认, IC 卡刷卡未通过或确认未通过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刷卡、信息确认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6 年 3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第二开标厅 ( 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 。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场。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中铁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
联系人: 杨杰
联系电话: 180541893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大厦 B 座 806 室
联 系 人:何茹波 张亚平
联系电话: 1389311855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 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 1 号
电 话: 0931-847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