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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建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3-3 17:07: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冶财采计[2016]A0066号计划下达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冶采[2016]23号

  2.3建设地点: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

  2.4代理咨询费:120万元

  2.5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4亿元。

  2.6招标内容:大冶市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代理。

  2.7服务周期:从政策咨询开始至采购人与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正式合同结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2014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供应商投标时前两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无犯罪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3.2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规划咨询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具有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查询记录复印件)。

  3.3熟悉PPP政策,供应商及其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的项目负责人近年内(自2010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及以上供水污水类项目[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运营-移交(BOT)和建设-拥有-运营(BOO),但不包括建设-移交(BT)]咨询业务,熟悉PP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环节以及PPP项目谈判工作;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并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且能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加盖公章复印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核查原件。

  3.4有法律、财务、金融和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团队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属于供应商本单位职工的需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加盖公章复印件,属于外部顾问团队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复印件,且所有复印件的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核查原件。

  3.5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从合格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5名作为被邀请供应商(有5家以上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则随机选择5家,不足5家则随机选择3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16年3月3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页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http://www.dyggzyjyzx.com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8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评审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青松路1号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 话:0714-8863802

  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714-318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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