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0MW)工程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15]11号)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并预留项目扩建余地,建设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内,计划于2017年1月15日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中水输送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内容:厂外补给水管线、以及从园区上海路靠之江大道侧人工湖临时引水管线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近五年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管径在DN700及以上的供水管线工程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在原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活动。【本条所称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独立完成过1个管径在DN700及以上的供水管线工程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以上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杭州市密渡桥路白马大厦7楼D座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浙江天音招标会议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黑孜乡公路
联 系 人:成建武
联系电话:0997-26108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白马大厦5楼B座
购买标书联系人:罗永芬
联系电话:0571-85192451
项目联系人:严强
联系电话:0571-87762213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