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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水厂取水头部迁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4 17:56: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名称 澄海区第二水厂取水头部迁移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澄发改【2013】56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自来水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澄海区第二水厂取水头部迁移工程监理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陈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5723101 88991506

工程地点:

外砂桥闸上游、外砂河左岸(北岸) 1400 米处堤坝外侧。

建设规模:

建设取水泵房、取水头部、引水管、配电间、储物间和交通栈桥、清污机井等。监理费约 1075800.00 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

澄海区第二水厂取水头部迁移工程的监理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 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该企业注册; 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根据汕检会 [2013]1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总监;查询的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 http://www.stjs.org.cn/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 4.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 6 、拟派总监理工程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7 、拟投入监理人员名单,人员配备不少于 5 人(专业应包括市政、机电安装、造价),人员专业可以用注册执业证、岗位证或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证明,名单内人员须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是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业业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截止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时间不少于壹年。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A4 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 5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五、由授权委托人到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

2016.3.7-2016.3.11 9:00-17:00 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16.3.4

发布人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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