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6 年宋芳屯含油污泥处理站生产服务保运 | ||||||||||||||||||||||||||
项目编号 |
2016-0010223-DQYT-0000469 | ||||||||||||||||||||||||||
一 .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概况及招标范围:对宋芳屯含油污泥处理站进行设备操作,设备进料,生产运行控制;机械设备、电器、仪器仪表、自控系统等的维修保养,提供维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易损件及配件 , 提供设备保养所需的各种规格型号的润滑油、油脂及补充或更换导热油炉所需的导热油;提供生产运行过程中处理含油污泥所需要的各种药剂;员工培训;技术支持。 2.2 计划投资: 150 万元(不含税); 2.3 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宋芳屯含油污泥处理站; 2.4 实施周期: 2016 年 4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3.2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若具备新版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3.3 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甲方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3.4 要求投标人具备危险废物转运许可证,投标人单位所属人员至少 1 人同时具备天吊、锅炉特种作业操作证(需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许可证和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要求提供上述所属操作人员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即日起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 2016 年 3 月 1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至 10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 552 号) 218 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备注:刷交通银行卡或银行电汇)。 | |||||||||||||||||||||||||||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6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 552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转账支票。 | |||||||||||||||||||||||||||
六 .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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