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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100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9 17:36: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6﹞A0063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的委托,对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6]2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100管材、管件采购

  三、采购内容:

  1. PE100管材、PE管件

  2.预算价:约1200万元(总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2)2014年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内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是所投PE100管材及管件生产制造商;(金属制件除非);

  3.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近三年(2013年1 月至2015 年12 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PE100给水管材或管件供货合同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本厂生产的PE管件样品(dn90的90度弯头或等径三通)一个,样品要求具有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永久性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商标,材料类别及规格,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商标原件,未按要求提供样品及企业注册商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5.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可在2016年3月9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yggzyjyzx.com)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3月31日 09 时 30 分(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7 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七、采购人: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传真:159715446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714-3188077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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