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前附表“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4万元, 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现修改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中开、截标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上午10点30,现开、截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3月15日上午10点30。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建设单位:丹阳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