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汉台区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陕环批复[2015]7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台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 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共涉及5镇1办,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含检查井)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等方面。
2.2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铺镇狮子村污水处理(新建150t/d污水处理设施1套和管网建设)
第二标段:武乡镇曹寨村污水处理(新建150t/d污水处理设施1套和管网建设)
第三标段:宗营镇上街村污水处理(新建5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1套和管网建设)
第四标段:龙江办事处龙江村污水处理(新建3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1套和管网建设)
第五标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环保宣传(饮用水水源地8处、标示/警示牌、隔离防护网、设立简介牌等)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申请人 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证书和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具备);
3.4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以201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环保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家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 6 年 3 月 15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 0 时至 1 1 : 3 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工程招标部 三 处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4)类似业绩;(5)项目经理相关证书;(6)开户许可证;(7)单位介绍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 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政务大厅三层
邮 编: 710061
联 系 人: 田 工
电 话: 029-85257747
电 子 邮 件: 2209239679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