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H20160307626 | 项目名称 | 建湖县城生活小区及部分路段污水主管网清淤工程 | ||||||||||||||||||||||||||||||||||||||||||||||||||||||||||||||||
标段编号 | GJH201603107481144898; | 标段名称 | 建湖县城生活小区及部分路段污水主管网清淤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18日 | ||||||||||||||||||||||||||||||||||||||||||||||||||||||||||||||||
公告信息 |
建湖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建湖县生活小区及部分路段主管网清淤(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已经 建湖县人民政府 备案。招标人为 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 政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本次招标项目的 建设地点: 建湖县城范围内 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 合格 4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4 月 8 日 5 、工程规模 : 建湖县生活小区及部分路段主管网清淤(老旧管网改造) 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 152 万元 6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 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 】( 含 ) 以上施工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其他要求: 5.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 业绩要求:无 5.4 信誉要 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5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中,项目负责人须从本工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阶段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在建工程处理: ①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并按规定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备案事宜的; ③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拟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拟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市政公用工程质检员 1 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 1 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 1 人】(拟投标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得兼任)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5 年 7 月份以后连续 6 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 (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关于养老保险的其他情况: ①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如是从其他单位新调进人员,则其在原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时间可与现单位交纳时间累计计算;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未满 6 个月的参加投标的,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按实提供,可不受 6 个月限制,项目组成员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作废标处理。 5.7 提供投标单位和投标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的查询记录(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0 日内有效)。 5.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9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下载 1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 、下载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Pages/LoginInit/FrameAll.aspx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5.00 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6.4 条规定的废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 6.4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 废标 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 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2 、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 100 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 、 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 扣减 0.3 分,每下浮 1% 扣减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 B , Q1 、 Q2 为权重系数。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1=1-Q2, Q2 取值 30% 、 31% 、 32% 、 33% 、 34%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为 93% , Q2 、 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 扣减 0.3 分,每下浮 1% 扣减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⑷、 变带至开标现场。)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0% 且不少于 10 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 10 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 30% 的,每发生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0 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 5 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5 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 30% 的,扣 0.3 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 5 ,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5 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 0.2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 。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六、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5-80618500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近湖镇陈堡村建钟路路南 联系人: 李春艳 电 话: 15051065120 招标代理: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人:夏建高 电 话: 18761298898 传 真: 0515-80629360 电子邮件: 61422747@qq.com 邮 编: 224700 公告发布日期: 2016-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