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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联合站房水泵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11 16:39: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33

  1、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联合站房水泵采购已获得青发改工业核[2014]1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联合站房水泵采购。

  2.2招标范围:20台双吸卧式离心泵,19台端吸卧式离心泵,2台单级单吸立式离心泵。

  (1)给排水专业23台:5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500m3/h,H=55m,U=380V,N=110kW,r=1450r/min;3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305m3/h,H=55m,U=380V,N=90kW,r=1450r/min;3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280m3/h,H=35m,U=380V,N=45kW,r=1450r/min;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950m3/h,H=25m,U=380V,N=250kW,r=1450r/min;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300m3/h,H=25m,U=380V,N=132kW,r=1450r/min;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150m3/h,H=25m,U=380V,N=132kW,r=1450r/min;2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300m3/h,H=25m,U=380V,N=55kW,r=1450r/min。

  (2)暖通专业12台: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135m3/h,H=40m,U=380V,N=200kW,r=1450r/min;4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493m3/h,H=40m,U=380V,N=250kW,r=1450r/min;2台单级单吸立式离心泵Q=236m3/h,H=40m,U=380V,N=45kW,r=1450r/min;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Q=1072m3/h,H=40m,U=380V,N=200kW,r=1450r/min。

  (3)动力专业6台:2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35m3/h,H=25m,U=380V,N=5.5kW,r=2950r/min;4台端吸卧式离心泵Q=720m3/h,H=43m,U=380V,N=110kW,r=1450r/min。

  注:详见图纸及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3交货日期:2016年5月1日前货到施工现场。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通过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设备须提供CE认证证书。

  (4)须具有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

  (5)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范围内与本招标设备相类似的制造商自身优良业绩至少三项,其中至少一项业绩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所有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均无效);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1)至(4)的规定。

  (4)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范围内与本招标设备相类似的代理商自身优良业绩至少三项,其中至少一项业绩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所有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均无效);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注:代理商业绩是指本项目中,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生产的、与本次采购一致(或类似)的产品销售代理业绩。

  3.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须提供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CE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制造商非OEM委托生产任何产品证明资料、符合公告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09时3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系人:李志艳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130011 电 话: 0431-85901392

  联 系 人:白宇帆 电子邮件: 1770744718@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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