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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昌县大干镇(一区、二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3-18 17:2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大干镇(一区、二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区域[20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大干镇天马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大干镇天马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一区顺昌县大干镇,二区顺昌县埔上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565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路面破除及恢复、管沟土方开挖、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新建排水沟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分一区、二区两个标段,一区约269万元、二区约296万元。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一区标段268.8788万元,二区标段295.7476万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6. 标段划分: 无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2015年第四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 月21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23时59分前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交纳5元手续费,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到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售资料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41号201室)购取招标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时须附上购取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10%(含10%)~12%(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4月11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顺昌县大干镇(一区、二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月 1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及购取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每个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只限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区标段→二区标段。已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他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昌县大干镇天马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址: 顺昌县大干镇,邮编: 353200 ;

  电话:0599-7543003 ;

  联系人: 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巷57号二层;

  电 话:0599-8302177 ;

  联系人:张先生 。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0599-78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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