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紫金鼎招字〔2015〕008号 鼎交易2016(53)号 鼎 招2016(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第二(柏洋)自来水厂工程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鼎发改审批[20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第二(柏洋)自来水厂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硖门畲族乡;
2.3工程规模:新建砌石双曲拱坝1座,坝高21m,铺设DN250PE100管道2007m,工程预算造价2322978元(其中暂估价59800元,暂列金120000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坝工程、输水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 18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 ;
2.7.2.设计单位: 厦门连宋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 无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1人),且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 年3月24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下同)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递交规定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福鼎市硖门畲族乡
联系电话:13635211182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2梯104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859325989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9060310060010000013111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第二(柏洋)自来水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