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淳城区 2016 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 高发改投资【 2016 】 210 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高淳城区 2016 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高淳城区内。
2.3 招标范围:高淳城区 2016 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为实施高淳宝塔路、镇兴路、固城湖北路(北岭路—镇兴路)、石臼湖南路(宝塔路—湖滨大道)、南漪路(淳南路 — 湖滨大道)等道路的污水主干管 15KM ;月鑫花园、富家山庄等小区污水支管 16KM 的建设。建设内容为 Φ 300mm — Φ 600mm 污水管道施工、道路挖掘及修复等工程。
2.4 设计服务期: 30 天
2.5 工程估算价: 4000 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 1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4.2.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
4.2.2 、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含 ) 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4.2.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4 . 、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 6 个月(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原件)。
4.2.5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4.2.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2.7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4.2.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a.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b.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 100 分,根据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的分值分配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要求 |
分值 |
1 |
设计费 (65 分 ) |
设计费 报价 |
评标基准价 C=A × 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 96% (取值范围: 95%-100% ) , 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基准价 1% 扣 0.5 分,每低于基准价 1% 扣 0.3 分,扣完为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
65 |
2 |
企业 ( 3 分) |
企业业绩情况 |
投标单位自 2011 年 5 月 1 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造价在 4000 万(含)以上的市政设计工程)。提供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一个得 3 分。(时间、金额以合同原件为准 , 提供的材料原件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内容,否则不得分,且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兼得,若为同一工程优先视为企业业绩) |
3 |
3 |
服务承诺 (3 分 ) |
服务承诺 |
在南京地区有服务机构(投标时应列出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注册地在南京地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企业注册地非南京地区的提供在南京地区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在南京地区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公司房屋产权或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的得 1 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
1 |
承诺派驻场代表且必须为项目组成员的得 2 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
2 | |||
4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9 分) |
项目负责人要求( 5 分) |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 提供原件备查 ) 2 、项目负责人 2011 年 5 月 1 日 至今担任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得 3 分(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造价在 4000 万(含)以上的设计工程设计项目 , 时间、金额以合同原件为准 , 提供的材料原件必须充分反应出相关的数据内容,否则不得分,且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工程,若为同一工程优先视为企业业绩) |
9 |
项目组其它人员要求( 4 分) |
1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 1 分) 2 、道路专业分项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3 、工程概预算分项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4 、综合管线设计专项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注: a 、需提供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两者不一致时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不能反应相应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b 、另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6 个月( 2015 年 9 月 -2016 年 2 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组人员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c 、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项目组人员,项目组其他人员只对各专业打一次分。 d 、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 |||
5 |
技术方案( 20 分) |
设计工作方案 |
设计工作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 满分 5 分。( 90% ≤优≤ 100% , 80% ≤良 <90% , 70% ≤一般 <80%, 无 0 分) |
5 |
设计质量控制 |
质量控制方案可行性 , 优异性 , 满分 5 分。( 90% ≤优≤ 100% , 80% ≤良 <90% , 70% ≤一般 <80%, 无 0 分) |
5 | ||
设计进度控制 |
进度控制方案可行性 , 优异性 , 满分 3 分。( 90% ≤优≤ 100% , 80% ≤良 <90% , 70% ≤一般 <80%, 无 0 分) |
3 | ||
成本控制 |
投资估算科学、合理、全面 , 满分 4 分。( 90% ≤优≤ 100% , 80% ≤良 <90% , 70% ≤一般 <80%, 无 0 分) |
4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可行性 , 优异性 , 满分 3 分。( 90% ≤优≤ 100% , 80% ≤良 <90% , 70% ≤一般 <80%, 无 0 分) |
3 | ||
合计 |
100 | |||
注: 1 、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得分按所有技术标评委打分 (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 后取平均值,该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技术方案无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2 、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推荐报价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6 、其它要求:
1 、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 、 a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 、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携带原件备查),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3 、投标单位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 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自 即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止,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 73 号党校內 ) 购买招标文件。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 E 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3.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时间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签章):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 73 号党校內
联系人:吴利胜
电话 :025-56817998
邮箱 :645316624@qq.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 259 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47 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 025-68505861 、 68505863 ;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 , 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