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507968996
二、 招标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0796-8229965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进口水处理机
招标项目编号: 吉政采【 2015 】 164 号
招标项目预算: 149 万元(人民币)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第三章):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只作为一家投标人计算)。
3 、所投产品必须为进口水处理机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展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 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218.64.81.5/zfcg/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aprtc.gov.cn/ )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费用:
( 1 )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 2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
( 3 )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标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712 9910 1000 0027 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 402435010015
(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7 条。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 2016 年 4 月 7 日北京时间 15 : 00 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 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 ) ,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并现场展示(若法人参加投标,只需展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4 月 7 日 15 : 00 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安排人员携带 CA 数字证书 准时出席。招标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