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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3-22 16:42:0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 .招标条件

  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源工程建设办公室(业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商),招标代理公司为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

  2.2 供货地点: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

  2.3 计划供货期:6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三台6KV卧式单级双吸离心泵、三台380V卧式单级双吸离心泵、配套电机及变频器等设备材料的供应与调试,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运输、调试以及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等各种技术服务。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具有进出口资格的销售公司或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无不良信誉记录,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② 拟投产品(水泵、变频器)制造商合法有效的唯一授权书; ③ 投标人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 ④ 制造商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⑤ 具有3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1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拟投产品(水泵、变频器)制造商合法有效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等级报 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 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2016年03月23日 至 2016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04月12日 下午14时 00 分,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 2016年04月12日 下午14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源工程建设办公室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上海路4段16号

  联 系 人:艾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416-2125455、021-625693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80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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