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闽安华 [ND-2016] 招字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2015]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及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柘荣县省级经济开发区;
2.2本次监理范围为:柘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准 。
2.3工程建设规模:
2.3.1建安造价约为:3500万元
2.4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为71.02万元。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及县及配套;
2.6监理工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另加缺陷责任期止;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总监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未 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 , 且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 其它在建项目中的管理班子人员。 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担新的监理业务的。
(6)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 投标须知附前表 ”;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 6年 3月 25日至201 6年 3 月 31日(不含法定公休、节假日)到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1 6年 4 月 19 日 9时0 0分,地点为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如有) 的票据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6.1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确定中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柘荣县;
电 话:0593-8382229;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 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邮编: 352100;
联系人:小阙
电话: 0593-2971077 传真: 0593-2971055;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柘荣支行
帐 号:35001687707052508827
注:汇款凭据上应注明标识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柘荣县 行政服务中心三 楼 ;
开 标 会议室:柘荣县建设局办公大楼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