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人民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湖州市滨湖街道塘甸村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浙成采字[2015]-059
二、磋商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工程
(财政审批编号:2016122,采购预算人民币294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资质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
2、竞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能全面清晰的反映财务状况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磋商保证金已提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685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14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磋商时间:2016年4月6日14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日月城支行
银行帐号:800027645000167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资质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一份);
6、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能全面清晰的反映财务状况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1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丁
联系电话:0572-2275857 传 真:0572-2275853
湖州市人民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2-215931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2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