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XLF14103220160329SS002-1
1. 招标条件
永和县芝河河道治理(河口段)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永和县 发展和改革 局 以 永发改审批发【 201 6 】 24 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永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建设资金为 中央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和县芝河河道河口段东、西两侧(西侧局部)。
2.2 建设规模: 敷设污水管道 2813 m ,其中:东侧 2004 m ,西侧 809 m ,管径为 DN500mm ,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并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固;敷设沿线排污口与污水管道连接预留管 485m ,管径为 DN 2 00mm ,管材为钢管;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66 座 。
2.3 投 资 额: 约 750 万元
2. 4 计划工期 : 200 天
2. 5 招标范围: 永和县芝河河道治理(河口段)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施工图纸设计中 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 6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4 时 30 分 至 17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4. 5 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4. 8 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 市政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原件;
4. 9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 中 级 及以上 职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
另: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4 寸红底照片一张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 通过上述报名 者,请于 201 6 年 4 月 9 日至 201 6 年 4 月 1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正常 )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4 时 30 分 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捌 佰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贰仟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贰拾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永和县 府西街 6 号
邮 编: 041400
联系人: 寇 先生
电 话: 18003576356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
联 系 人: 潘女士
电 话: 0357-3936986
电子邮件: 631882546@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 14001716154052502041
201 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