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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曹妃甸工业区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曹妃甸工业区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5】第158号批准建设,经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招[2015]第86号核准进行公开招标,唐山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北区污水系统工程,包括西港路、高新大街、河北三路三座污水提升泵井及配套管线1825米;曹妃甸装备区污水系统改造工程,装备区企业污水提升泵井及污水压力管网改造工程;

  2、监理周期: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施工工期 120 日历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埠企业开标前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16年 4 月 8 日至2016年4 月 13 日,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套。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预定于2016年 4月 28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预定于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楼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电话:0315-7332879 联系人:王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51 电话:17713149868 17713149869

  传真:0311-83086930 联系人:马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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