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6-JL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市污水处理二期及再生水利用扩建工程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5]335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及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 30% ,贷款 70% ,已落实。招标人为 双辽市蓝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双辽市污水处理二期及再生水利用扩建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 : 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
2.3规模:本项目拟采用 MBR 膜工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 2.5 万 m3/d ;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 2002 )一级 A 标准。
2.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2.5场地条件:具备开工条件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工程验收合格止
2.7质 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 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 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外省监理企业需按吉建管 (2015)50 号文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6: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 号) 4 楼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9:00 时,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 号) 4 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辽市蓝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 系 电 话: 0434-724668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金川街 1078 号四楼
联 系 人: 陆亮
联 系 电 话: 0431-84490039
传 真: 0431-844900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