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永州市双牌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 EPC)项目 经永州市双牌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6】6号文核准备案,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永州市双牌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双牌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双牌县
2.3 项目概况:永州市双牌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EPC)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双牌县所辖的14个乡镇行政村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2.4 投资规模:本次项目投资约 1650 万元。
2.5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永州市双牌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程( EPC)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 招标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可研资料编制投标文件,中标人对项目实施地区测量布控,进行勘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经设计评审、工程量审查和财政评审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依法分包),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应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上备注可从事设计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 投标人同时需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6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在湖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需提供省外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且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期壹年(含)以上(提供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备查);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提供加盖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滨江豪园海景苑 1802) 报名,资料不齐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其他资料费 400元。
4.3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双牌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双牌县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874729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滨江豪园海景苑 1802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527466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