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射阳港经济区钱江石材加工区供水管道工程。工程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经研究决定,依据射政发 [2012]53 号文件规定实行简易招标,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区钱江石材加工区供水管道工程。
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项目地点: 钱江石材加工区。
4 、工程内容: 供水管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 、合同价: 30.6 万元。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8 、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 04 月。
9 、工期要求: 30 天。
10 、质量要求 : 合格。
11 、招标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无在手工程。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凭据原件。
5 、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 3 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有连续近 3 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6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四、工程付款办法: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付中标价的 60% 工程款。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 再付中标价的 20% 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前,最多累计支付不超过中标价的 70% 工程款)。
3 、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0.6 万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1 、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2 、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
3 、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 1-3 名中标候选人。
八、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04 月 08 日至 2016 年 04 月 12 日。
九、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6 年 04 月 08 日至 2016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4:30-17:00 。
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3 、投标报名应具有:
3.1 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3.2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3 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4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3.5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3.6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 0515 — 82396891 。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射阳港人民东路 2 号
联系人:陈立刚 潘红
联系电话: 0515-877565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海燕
地址:射阳县金阳 . 哈罗斯主楼 5 楼
联系电话: 0515-8217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