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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PE防腐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各种3PE防腐钢管,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PE防腐钢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序号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3PE防腐钢管

DN108*5

3000

提供样品15cm

2

3PE防腐钢管

DN159*6

500

 

3

3PE防腐钢管

DN219*6

2000

 

4

3PE防腐钢管

DN325*8

500

 

5

3PE防腐钢管

DN426*8

200

 

6

3PE防腐钢管

DN529*8

150

 

7

3PE防腐钢管

DN630*10

100

 

8

3PE防腐钢管

DN720*10

100

 

9

3PE防腐钢管

DN820*10

80

 

10

3PE防腐钢管

DN920*10

80

 

11

3PE防腐钢管

DN1020*12

80

 

12

热缩套

DN108

800

提供样品1个 

13

热缩套

DN159

200

 

14

热缩套

DN219

400

 

15

热缩套

DN325

100

 

16

热缩套

DN426

40

 

17

热缩套

DN529

30

 

18

热缩套

DN630

20

 

19

热缩套

DN720

20

 

20

热缩套

DN820

20

 

21

热缩套

DN920

20

 

22

热缩套

DN1020

20

 

  钢管管材按照米数进行报价,热缩套按照个数报价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1

货物名称

投标人注册资金

财务情况

认证书

业绩

检测报告

3PE钢管

≥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2012-2014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年(提供2012-2014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逐页加盖审计单位的盖章)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

2012年以来签订的50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至少3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1、提供省级或以上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报告(相同材料相同制作工艺的产品,可各取其一提供检测报告)

2、投标产品的过水部分(包括产品本身与相关配件)等需提供省级卫生疾控中心授权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提供卫生检测报告, 相同材料相同制作工艺的产品,可各取其一提供检测报告)

  3.1.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3.1.3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3PE钢管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1.4管件可是自己生产或采购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的相应检测报告)。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

  3.1.5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6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供货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3.1.9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本项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3.1.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4月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9日10:00(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梓桥街8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 李正贵                                         联 系 人: 周本笠

  电 话: 023-42836165                                    电 话: 023-675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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