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DZB201 6 - 0408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东部保障性安居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二道区英俊镇饮水河污水截流管工程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3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
一标段项目名称: 长春市东部保障性安居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二标段项目名称: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饮水河污水截流管工程(英腾大街-英泰大路)
2.1.2投资额:一标段投资额:816.8212万元;二标段投资额:792.7868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
2.4计划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6年5月15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竣工。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城市及道路照明资质提供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各标段项目经理均须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若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重复投标时,投标单位可兼中。当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任一人员重复投标时,若在多个评标标段有中标资格,则选取中标价格高的标段确认其中标资格, 取消其在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资格的标段,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18 日至2016年 4 月 2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窗口或网上 登记报名。窗口报名时须 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注册建造师 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注册建造师 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各标段电子专用投标光盘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及光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5月10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人
招 标 人: 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新开大街277号
联 系 人:吕峰
联系电话:18844094777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0431-8877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