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福建福清核电海工工程排水工程修复(1-6号机组共用)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FQ016JZR064C11506BD

  2.2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海工工程排水工程修复(1-6号机组共用)

  2.3项目概况:项目对排水东导流堤渠侧坡脚进行修复并对渠底进行加固,修复范围为排水导流堤堤根处至排水明渠PD10段附近。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对排水东导流堤渠侧坡脚进行修复并对渠底进行加固,在1-6号机组跌落井排水口采用150~200kg护底块石抛填,排水明渠东导流堤渠侧堤脚延长并加高,采用150~200kg护底块石抗水流冲刷,渠底采用150~200kg块石形成护底,具体修复范围为排水导流堤堤根处至排水明渠PD10段附近,暂按2053米考虑。具体施工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图纸中排水明渠导流堤施工图二(0426CD2-ZHS02)、排水明渠导流堤施工图三(0426CD2-ZHS03)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除去排水明渠导流堤施工图三中《排水暗渠出口护坦布置图》(图号:MFQ024/S3-6/6)范围内的工作。

  2.5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

  2.6计划工期:

  1)1-4号机组排水工程修复: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06 月 05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6 年 12 月 02 日

  2)5-6号机组排水工程修复:

  ①排水导流堤修复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06 月 05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6 年 12 月 02 日

  ②排水明渠渠道修复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01月15日

  上述工程的具体开、竣工时间及施工进度计划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计划为准。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调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排水工程修复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6年4月26日9:00-2016年4月30日17:00

  3.4联系人:白洁 电话:010-8802303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第八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 年 5 月 25 日9 :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建安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5) 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7)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