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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河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发布时间:2016-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YCHL-2016-晋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河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临发改审批发【2016】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润宇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尧都区金殿镇伍级村。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4万m3/d,占地面积52119.25㎡。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与暴气沉砂池、改良A2O工艺生化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综合楼等。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临汾市河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不含大型设备采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近五年设计、施工内容相似的业绩一项;

  3.1.6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下列要求:

  3.3.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指定一个单位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建造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原件;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4.9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需为本单位人员);

  4.10近五年设计、施工内容相似的业绩原件;

  4.11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1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4.13联合体必须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胶装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 分(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汾润宇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汾市平阳北街6号

  邮 编: 0410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357-5508887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楼

  分 公 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与河汾路交叉口临汾国贸A幢1907

  联 系 人:段江昊

  电 话:1340357331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银 行 帐 号:14001716154052501996

  递 交 方 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 收 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退 还 方 式:(通过本单位账户全额退还)

  2016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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