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建国北路90号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3-85122566转分机8038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吉祥小区21幢3单元102室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012527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项目名称 |
平湖市古横桥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 ||||||||||
建设地点 |
平湖市 | |||||||||||
项目类别 |
设备工程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约100.06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83.42万元 | ||||||||
其他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投加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须获得注册资金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次氯酸钠投加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外币汇率按投标截止日。 2.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从事过供水量8万吨/日及以上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的业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
报名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3、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从事过供水量8万吨/日及以上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未体现水厂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2时至4时 (法定假日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
报 名 地 点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吉祥小区21幢3单元102室)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5月10日 |
发 布 日 期 |
2016年5月3日 | |||||||||
备 注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给业主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支票、本票、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招标人账户名称: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账户:1204080009021005931 工商银行平湖市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