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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5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县环境保护局委托, 对其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GZHH2016-GX-G002

  (三)项目授权主体:赣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赣县环境保护局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工业园区Ⅰ期工程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厂址确定在赣县红金工业园Ⅰ期原预留污水处理厂厂址(南移约 60米 ), 323国道西侧,占地 5500平方米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纳相关企业排水输送管网 2650米; 5000立方米 /日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包括集水收集井、集水调节池、絮凝池、合格水池、平流式沉淀池、污泥浓缩池、中间水池、地下泵房、管理房、污泥脱水间等。

  项目总投资为 5062.82万元,污水处理厂投资 3780万元,由社会资本负责出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及配套管网投资 1282.82万元,由政府出资。

  赣县工业园的工业“三废”主要来自于稀土、钴冶炼和加工过程。稀土、钴业均含重金属。污水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B标准。

  2、 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 -运营 -移交)的运作方式。

  2)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为本项目设项目合资公司。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采购人根据《 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 PPP项目合作期:运维实施 30年(不含项目建设期)。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与政府的合作关系被提前终止的记录;

  7、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支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预审文件的购买:2016年 5月 9日至 2016年 5月 27日(工作日内)上午 08: 30—12:00,下午 14:30—17:30,在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资料且加盖公章。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300元 /本,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5月 30日下午 15: 00

  接收地点: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其他说明:

  1、考虑到工业园区的三废主要来自稀土、钴冶炼加工过程,污水处理较为复杂,故本项目拟于 2016年 5月 20日统一组织购买过资格预审文件的意向社会资本集中对污水进行采样分析,请自备采样工器具,于 2016年 5月 20日在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县赣新大道 107号)集合统一前往。

  2、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邮件等)向所有投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在接到该通知后,应在该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递交)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如逾期未收到该项确认,则无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将被认为放弃本项目的最终投资申请资格。

  (十一)联系方法: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赣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江西省赣县赣新大道 107号 地址:赣县人民武装部院内

  电话 /传真: 0797 - 4440566 联系人:谢先生

  邮箱: 3236159145@qq.com 联系电话: 13870788013

  联系人:谭先生

  赣州鸿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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