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辽阳工务段沈大线海城站场排水整治盖板U型槽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告,邀请国内资质合格的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辽阳工务段沈大线海城站场排水整治盖板U型槽采购
二、资金来源:
大修资金。
三、采购内容:
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表。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保证金
1.申请人须以申请厂家账号名义(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低于首次报价总价的1.5%),申请人须在谈判2日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拒绝其参加谈判。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92210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①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前撤回其申请;②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退还谈判保证金。对未出现“五、2”所述情况的其他申请人(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凭“谈判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退还,需凭合同复印件和交纳的服务费凭证复印件办理。
六、谈判文件获取
如申请人有意获取谈判文件,请与马女士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并将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七、说明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资质材料。其中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纳谈判保证金的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凭证”(电汇单)以及“谈判保证金退还帐户信息表”(附录)放入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谈判保证金”字样,并密封后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6 年5月13日9 :00 时前一同递交采购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布首次报价及谈判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9:00时。
八、公示期: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3日。
九、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郑重 电话:15204082105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02462022497 手机:13504978323
传真:02462028235
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2016年5月11日